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执行学校的外事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外事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学校涉外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外事活动对外宣传;
4.负责学校在职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报批、护照、签证等手续办理,出访行前教育及归国材料收集等工作;
5.负责代表学校与国(境)外教育机构进行联络及合作协议的洽谈,审核及合作协议的签署;
6.负责国(境)外来访团组的组织接待工作;
7.负责统筹管理外籍教师和来华留学生工作以及师生对外交流活动等;
8.负责国际会议的申报、审批工作;
9.负责学校外事信息收集、数据统计与归档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学校对港澳台地区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港澳台地区人士的来访接待工作;
4.负责因公赴港澳台地区人员的申报、审批手续及通行证的办理;
5.负责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工作;
6.负责港澳台地区人士参加我校主办国际学术会议或海峡两岸学术会议的入境申报手续;
7.负责港澳台地区的校际交流计划的统筹管理;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